江苏省响水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定向医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 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7-20

公告详情
职位列表

摘要

职位数量:   5

招聘人数:   10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7-25

工作地点:   盐城

公告详情

根据原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文件精神,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5.招聘对象为响水县户籍的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725,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响水县黄海路86号);

联系人:王姣姣;

联系电话:0515-868730010515-86873023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响水县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定向医学毕业生报名表》;(3)身份证;(4)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面试费各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卫健委组织资格审核。

4.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各为100分,笔试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县卫健委通知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选岗

W03W04岗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选岗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服务期为6年。未能通过此次定向招聘进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我县镇区卫生院的公开招聘。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所有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831日前提供个人档案,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地址:响水县黄海路86,邮编:224600)。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不予聘用。

严格执行12个月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七、回避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事业列编手续,享受我县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九、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县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8020030

十、招聘工作咨询

县卫健委人事科咨询电话:0515-8687300186873023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卫健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定向医学毕业生岗位表[点此下载]

2.响水县卫健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定向医学毕业生报名表[点此下载]

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717


微信小程序暂时不支持直接下载附件,可关注公众号“医护知音校园招聘”领取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gzy.xiangshui.gov.cn/zqbm/News_5999.html

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医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mliepin)。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安徽亳州2023-2024年缴费基数下限确定,安徽亳州2024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明细来了淮安市个人如何查询社保缴费记录?如何快速招到美容皮肤医生?医聘猫美容皮肤医生免费招聘攻略上海办理失业登记的渠道有哪些?需要什么入口的?最新南通公积金缴纳标准一览表,2023-2024年公积金缴纳基数标准淮安小学生办理身份证需要本人去吗?淮安收入多少可以申请低保?2024在上海网上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支付宝、微信可以办理吗?2024年合肥灵活就业4050补贴最新标准 合肥什么条件可申请4050社保补贴2023年新疆阿勒泰养老金计发基数出炉了,看看你能补发多少钱?(附详计算)熬过周期:医院管理者的6项核心策略与关键行动公司倒闭欠缴员工社保怎么办手续民营医院如何差异化发展?从政策到服务的全面攻略公司倒闭了欠的社保怎么办理退休手续公司倒闭法人能领失业保险金吗公司破产员工欠公司的钱怎么办理失业证公司倒闭欠缴的社保怎么办手续公司倒闭了社保欠缴自己怎么补缴公司倒闭拖欠的社保怎么办公司倒闭了欠缴的社保怎么办公司倒闭了社保怎么办交五险一金公司倒闭了社保欠费状态怎么办理公司倒闭后拖欠的工资怎么办理失业金劳动仲裁能否起诉个体户和经营者劳动仲裁后还可以劳动仲裁吗公司被起诉了没钱还怎么办劳动仲裁后能否起诉公司劳动仲裁律师收费一般是多少深圳公司解散员工能得到什么公司解散员工怎么补偿
北京协和医院2025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技师和药师类)西藏自治区林芝市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苏州市立医院(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56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2024年9月招聘1名编外科研助理公告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茅山分院2024年9月招聘1名编外人员简章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25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招聘1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简章(四)舟山市中医院2024年招聘3名紧缺人才(市编省招)公告(第一批)河北省昌黎县2024年9月公开选聘18名工作人员公告北京协和医院2024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湖北省随州市中心医院2024年9月招聘4名临床医疗岗位人员公告新疆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3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公告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15名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告湖南省株洲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9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辽宁省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9月公开招聘35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广西扶绥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招聘1名人才公告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7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9月简化程序补充招聘46名工作人员简章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关于2024年9月第一批招聘5名工作人员启事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医院2024年9月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20240912)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024年9月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厦门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2024年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启事云南省新平金创医院2024年9月招募3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临床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公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学科带头人公告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24年招聘病区护士长公告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