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家医保局在浙江杭州举办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指出,要深入研究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对药品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价格政策措施。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药店等不同渠道价格发现功能,推进治理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引导企业自主合理制定价格,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内蒙古、浙江、四川等3个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是改革扩围提级的必经之路。试点省份要围绕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解决省级试点面临的机制性问题,统筹处理好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的关系,奋力开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局面。
(责任编辑:张紫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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