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16:16
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为了稳步推进“三级卫生医疗网络”建设,巩固辖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长期性、稳定性,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性,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的通知》,结合江城镇各村卫生室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并报江川区卫健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0名,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在职人员及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
(2)被录取后能服从分配,服从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3)近两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
2、学历条件:取得普通院校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
(1)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报名超过3人的,按笔试成绩2:1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只有1人报名的,直接进入面试,但综合考试成绩须达到55分(含55分)以上方可录用。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3、历年被辞退及主动辞职的乡村医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3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3:00。
3、报名地点: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公卫科,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4、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一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由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或者2022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聘用期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资格证的除外);
5、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版小一寸照片2张。
6、报名人员提供资料全面、真实可靠,不得隐瞒及弄虚作假,如有,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四楼公卫科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办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招聘办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有下列情况者可以享受加分政策(折算成绩后加分)
(1)取得全日制中专学历临床医学专业的加3分: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加5分,全日制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加10分。临床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农村医学(社区医学)、预防保健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等。(今后能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所学专业均可享受此加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5分,执业医师资格加10分;
(3)持有在村卫生室工作经历满一年以上证明的加5分:
(4)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3、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内容以基础医疗及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主。笔试考务工作由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详见准考证),笔试地点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四楼大会议室。笔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11月17日(具体详见准考证),面试地点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四楼大会议室(进入面试人员,注意接听电话),未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拟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江川区区级医院进行,拟定考生自行完成,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按报考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依次录用。
(四)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利用微信公众号、纸质版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反映问题的人员由江城镇中心卫生院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
四、录用
新录用的乡村医生经区卫健局组织岗位培训、考核,发放乡村医生技能考核合格证书后,由卫生院与招录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招录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即招录时享受加分政策人员),从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力争取得乡村医生执业助理以上资格,否则江城镇中心卫生院可以视业绩酌情考虑解聘。
五、相关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试聘用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了解公告事宜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参加考试人员提前申领,并现场出示“云南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体温检测不超过37.3℃,方可参加笔试以及面试。
六、咨询电话:裴医生
七、未尽事宜,由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ynjc.gov.cn/jcqzfxxgk/tzgg4403/20221110/1393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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