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09:02
一、用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么
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关于不后续签署是否应该有相应补偿,这必须依照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
首先,假若员工的合同在到期之后,雇主仍然保持原状,或者只是微调了原有的合同条款以丰满其内容,并希望继续与该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倘若员工对此表示反对,并选择不再续约的话,那么雇主并不存在赔偿责任。
然而,反过来,如果合同到期后,雇主方选择降低现有的工作条件,并且员工对这样的变化表示拒绝和不满,选择不再续约的话,雇主就应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值得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假设当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际,劳动者正好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或哺乳期之中,或者正在等待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职业病危害鉴定等需要官方批准的法定期限内,此时,即使合同期限已经确定,但由于这些特殊的条件约束,合同的延续仍然是必要的,直到这些制约因素消退殆尽以后,企业才得以依法取消合同。
此外,假如雇主方拒绝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便有权提出要求,获得双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
用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员工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继续签约,则是不用给予赔偿的;
2.如果员工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员工不同意继续签约的,则是要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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