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22年底印发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其中,有下面几点变化:
1、开办诊所不需要主治医师职称。
《办法》规定,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2019年10月印发的诊所改革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2019年修订版)明确规定,临床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2、由审批制变备案制,开办诊所不需再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了,也不再因为布局不符合要求而被否决。
2019年5月发布的《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提出,鼓励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
如今已经24年了,“开办诊所不需要主治医师职称”已过去快两年,看到不少站友已经展开了实际行动,也有盈利的,有的甚至开了5家诊所了。同时也有不少站友仍在观望中,有没有开办诊所的朋友给大家传授一点经验?
大家未来会有开办诊所的打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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